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宗海炭素罐式炉提质环保节能项目—罐式炉循环水处理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3227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宗海炭素罐式炉提质环保节能项目—罐式炉循环水处理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124-ZB1322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宗海炭素罐式炉提质环保节能项目—罐式炉循环水处理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宗海炭素罐式炉提质环保节能项目年产17万吨煅后焦,新建2台84罐煅烧炉,根据工艺设计,罐式煅烧炉冷却水夹套及管路系统冷却循环水必须进行软化处理,需配置1套反渗透水处理系统,1组浅层砂过滤器,3台循环水冷却塔,6冷热循环水泵,2台自吸式循环水泵。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5招标范围: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宗海炭素罐式炉提质环保节能项目:采购1套反渗透水处理系统设备(含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1组浅层砂过滤器(含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3台循环水冷却塔,6台冷热循环水泵,2台自吸式循环水泵,包括完整的机械、仪表和现场电气箱柜(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提供配套的附件及设备正常使用1年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提供设备安装、维护、检修的全套专用工具1套;其中自吸式循环水泵、循环水冷却塔、冷热循环水泵提供指导安装、调试。保证以上所供设备生产试运行直至达到工艺生产技术指标要求。
★2.6交货期:60日历日(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开始供货,60个日历日全部供货完成。(供货顺序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
2.7交货方式:车板交货(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8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9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正式投运后12个月或全部货物到达现场1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宗海炭素罐式炉提质环保节能项目—罐式炉循环水处理设备采购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指反渗透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厂商。(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委托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的单位进行现场的作业安装,并出具承诺书。(提供安装资质证或出具相应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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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投标。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网站检索截图,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检索结果为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涉及反渗透水处理系统的供货业绩(以签署日期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应包括关键内容页及盖章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 商负面清单。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 并出具承诺书。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 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并出具承诺书。
4)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截图,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检索 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00至 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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