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张浦镇江丰路(滨江路-花苑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三、工程规模:铺装面积约1590m2,绿化面积约8036m2。
四、工期:6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三类及以上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证书及投标人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关于若中标后不再承接其他项目的承诺函)
4、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人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7.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4: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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