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的核心区,总用地面积46480m2,总建筑面积2895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958m2,地下建筑面积0m2。1#业务楼8层,建筑面积10619m2,建筑高度40.6m;1#裙楼理化区、生态区4层,建筑面积5340m2,建筑高度20.7m;2#装备楼3层,建筑面积3845m2,建筑高度19.8m;3#保障楼5层,建筑面积4927m2,建筑高度20.25m;4#、5#门卫1层,建筑面积50m2,建筑高度3.7m。2.2 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及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或其代理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3.财务能力要求: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水泥制品(SNZP-01):50万元(含)以上;蒸压加气混凝土隔墙板(GQB-01):200万元(含)以上;预制混凝土PC板:1000万元(含)以上。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三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3.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权威信贷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申请;未通过集团公司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截止发售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17时。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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