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海关监管国际货仓工程项目后评价服务采购
项目规模:本项目约18.16万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提供的必要资料后30日内出具最终报告
采购范围:对海关监管国际货仓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和项目总结等。
(1)项目实施过程评价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决策阶段评价、项目准备阶段评价、项目实施阶段评价、项目完成阶段评价等。
(2)项目实施效果评价主要包括:项目经济目标评价、技术目标评价、项目管理评价、项目持续能力评价等。
(3)项目总结主要包括:项目的成功经验、失误的教训、得出的启示、对策建议等方面。
服务质量标准:后评价报告书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要求。
标段划分(如有):/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采购人暂停或停止交易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3)其他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属于参加过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海关监管国际货仓工程项目前期、建设实施工作或编写自我总结评价报告的工程咨询单位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
(4)各供应商可就本采购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响应,并允许成交所有标段。
(5)本次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磋商保证金
3.1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每天00时00分至11时59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售价(元):500.0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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