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岳麓高新区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157078.3元
最高限价:1157078.3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岳麓高新区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1157078.3 |
1157078.3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8月-2024年10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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