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建设的总部经济园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污水泵站一座污水提升能力为3500 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道长约 1450米。
2、计划设计周期:45日历天。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整体)、可研(整体)、方案、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不包括涉及铁路套管部分)、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4、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5、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6.55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30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投资额)490万元以上的污水泵站设计(含配套管线)业绩;
注:提供有效的设计合同。业绩的认定时间以签订设计合同的时间为依据,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投资额、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与时间:
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止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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