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2023-2024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二标段)EPC(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及安装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86号、恩施州发改审66号、恩施州发改审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始县水利局(建始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始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建始县2023-2024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二标段)EPC(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暂估价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暂估价清单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交货地点:建始县2023-2024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二标段)EPC项目所在地。
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147.311433万元。(备注:最终结算以结算审计金额*总承包单位与发包方确认的报价取费系数(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购置费98.96%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丝网骨架复合管的生产厂家;3.1.2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部人员必须有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需提供缴纳社保的凭证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盖鲜章的人员明细表(或提供官方网页人员社保查询明细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查询网站截图)) ;3.1.3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1.4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1.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3.1.6本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 416 号)文件。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有具体的违约处罚措施。3.1.7信誉要求: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应投标全部作废。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2023-2024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二标段)EPC(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及安装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86号、恩施州发改审66号、恩施州发改审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始县水利局(建始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始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建始县2023-2024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二标段)EPC(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暂估价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暂估价清单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交货地点:建始县2023-2024年度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二标段)EPC项目所在地。
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2.3其他:合同估算价:1147.311433万元。(备注:最终结算以结算审计金额*总承包单位与发包方确认的报价取费系数(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购置费98.96%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丝网骨架复合管的生产厂家;3.1.2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部人员必须有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需提供缴纳社保的凭证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盖鲜章的人员明细表(或提供官方网页人员社保查询明细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查询网站截图)) ;3.1.3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1.4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1.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3.1.6本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 416 号)文件。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有具体的违约处罚措施。3.1.7信誉要求: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应投标全部作废。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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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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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倚
手机:1352142714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y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377131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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