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普安县河道划界施工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主要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以及其他监理服务。
采购数量:1项
预算金额:22771.00元
最高限价:22771.00元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提供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网页截图;
②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
③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 09:00 至 12: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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