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宁东新城21-F地块水利配套工程二期(西侧)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330226-04-01-95885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宁海县力洋镇团屿闸边;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扩建团屿闸至6m,闸底高程-1.00m;新建团屿闸站,规模为5m3 /s及新建护塘河左岸长度182m,右岸长214m,河宽20m。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4级,闸泵挡潮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不受淹。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5544.25万元。
2.5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扩建团屿闸至6m,新建团屿闸站,新建护塘河左岸、右岸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控制价:3144.2525万元,
2.7计划工期: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
宁东新城21-F地块水利配套工程二期(西侧)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330226-04-01-95885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宁海县力洋镇团屿闸边;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扩建团屿闸至6m,闸底高程-1.00m;新建团屿闸站,规模为5m3 /s及新建护塘河左岸长度182m,右岸长214m,河宽20m。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4级,闸泵挡潮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不受淹。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5544.25万元。
2.5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扩建团屿闸至6m,新建团屿闸站,新建护塘河左岸、右岸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控制价:3144.2525万元,
2.7计划工期: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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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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