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请登录)
1.4招标人:宁国市众益水务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建设地点:宁国市
2.6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梅林路与兴宁交口西北侧,占地面积79088平方米,约合118亩,规划总规模10万吨/天,本次设计规模5万吨/天,污水厂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标准(TN除外),其余污染物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7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10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2.8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梅林路与兴宁交口西北侧,占地面积79088平方米,约合118亩,规划总规模10万吨/天,本次设计规模5万吨/天,污水厂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标准(TN除外),其余污染物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6亿元,本次服务包含项目所需所有工程监理服务;
2.9项目类别:监理
2.10项目控制价:2,200,000.00元
2.11其他:1、投标人可通过电子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质疑),为保证异议(质疑)的及时处理,请异议(质疑)人在发出异议(质疑)后及时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2、本项目纳入宁国市公管局“钉钉”考勤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开展相应监理工作的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3.9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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