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甲供材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宁国经开区管委会项目备案表、宁开发项93号;
1.4 招标人:宁国市众益水务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甲供材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NG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NG
2.5建设地点:宁国市
2.6最高投标限价:22,829,027.00元
2.7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240日历天)
2.8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等:项目位于梅林路与兴宁交口西北侧,占地面积79088平方米,约合118亩,规划总规模10万吨/天,本次设计规模5万吨/天,污水厂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标准(TN除外),其余污染物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主要采购球墨铸铁污水管:DN1200约3265m,DN800约1030m,DN600约515m,DN500约3687m,DN400约1520m,DN300约415m,DN200约52m,及其配套的球墨铸铁管件;PE污水管(非开挖):DN500约1617m及其配套管件;钢管DN1220约300m;并采购配套的闸阀、井盖等,具体详见清单。
2.9项目类别:材料
2.10其他:投标人可通过电子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质疑),为保证异议(质疑)的及时处理,请异议(质疑)人在发出异议(质疑)后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3.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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