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单位: 儋州市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峨蔓 镇 林宅村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总投资: 221万 元 。
四、项目概况 : 峨蔓 镇 林宅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等建设内容。
五 、招标范围:
(一) 选取设计单位;
(二) 选取预算编制单位;
(三) 选取预算审核单位;
(四) 选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五) 选取结算审核单位;
(六) 选取监理单位;
( 七 ) 选取 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
六 、资质要求:
(一) 设计单位
1 . 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市政行业设计 丙 级(含)以上资质。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 . 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预算编制单位
1 . 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 . 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预算审核单位
1 . 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 . 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1 . 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 . 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 ) 结算审核 单位
1 . 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 . 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六 ) 监理 单位
1 . 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 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
3 . 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七 ) 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
1 . 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 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事宜
(一) 报名时间: 202 4 年 10 月 30日至202 4 年 11 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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