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一矿聘用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方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一矿,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理机构入围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名称: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一矿聘用2024年度招标代理机构
2.2 采购编号:HY
2.3 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对我矿的各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代理咨询服务,包括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受理投标人(供应商)购买文件,组织投标人(供应商)踏勘现场(如需要),组织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开启及评标(审)会议,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制、装订招标(采购)资料等各项招标(采购)代理咨询工作。(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服务期限: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阳泉市矿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开业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无须出具审计报告,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代理业绩(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截图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附网页截图);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附网页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并提供近三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要求:拟投入该项目的专职人员应不得少于3人,并提供相应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项目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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