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中油海61平台坞修、特检及码头停靠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油海61平台坞修、特检及码头停靠配套服务项目。估算金额:1031.6852万元(不含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中油海61平台特检、坞修及码头停靠服务项目。
2.4 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暂定)。
2.5 实施地点: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场地。
2.6 服务要求: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以及各项服务要求具体遵照《中油海61平台坞修、特检及码头停靠配套服务报价表》备注说明;
2.7 其他说明: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需要外协的辅助项目其分包服务商、设备或材料供应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CCS等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能力及证件、质量合格证明等,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查阅监督,不符合的中标人应当立即更换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责任。(中标后提供,招标人选派相关技术人员备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2 业绩要求:具有3年以上同类服务业绩, 近3年完成过类似项目或同等规模水上平台坞修特检项目, 近3年同类服务合同300万元以上; 需提供: 合同(包括封面、签订页、重要条款页)或 发票复印件;
3.3.3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4设备要求:投标人施工所使用吊车必须检验合格、证书齐全有效,提供有效检验证书。
3.3.5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含)安全事故、质量问题;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5)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招标人提供名单)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10 月 29 日至2024年 11 月 04 日 23 时59分59秒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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