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五十三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五十三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一)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金来源 | 100%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北京市,浙江省部分区域(金华市、丽水市、衢州市、杭州市、湖州市、绍兴市、嘉兴市、舟山市、宁波市、台州市、温州市),湖北省部分区域(武汉市、孝感市、黄石市、随州市、鄂州市、黄冈市、仙桃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十堰市、襄阳市、荆门市、咸宁市、荆州市、潜江市、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福建省部分区域(龙岩市、南平市、三明市)所辖区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利用以上所辖区域现有居民楼屋顶、庭院等场地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 | ||
招标内容 | 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及相关服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报招标人审核确定、协助招标人与终端客户签订租赁协议、项目落地后设备的生产、运输、保管、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为保证具体项目能正常投运发电所必需的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等)等。 | ||
工期(交货期) | 由中标人根据实际项目需要设定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本项目电站的设备采购、安装的单位)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本项目电站的设备采购、安装的单位)须提供至少一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或设备供货业绩(供货设备至少包括光伏组件)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负责作为本项目总管理的单位)须为本项目授权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在人员安排表中备注“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和联络协调工作,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社保购买单位应为投标人)。6.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负责本项目总管理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标段投标,也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资质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7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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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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