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4年嘉兴联通GPU主机租用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预算约5000万元(不含税),最终规模以采购人按照中选人实际服务能力下发的最终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为准。
1.2 采购内容:高性能GPU智算主机租用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1.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5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份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类别 |
预估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不含税价) |
价格权重 |
型号一 |
47例 |
45000元/月/例 |
46% |
型号二 |
51例 |
30000元/月/例 |
49% |
型号三 |
5例 |
70000元/月/例 |
5% |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须承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内,至少具备200台高算力GPU主机租赁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5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6其他承诺(提供承诺函):
(1)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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