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运行四部硫磺装置智能巡检机器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运行四部硫磺装置智能巡检机器人项目的招标人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运行四部硫磺装置智能巡检机器人项目
货物名称及数量:智能巡检机器人,1台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交货期: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ⅡCT6级。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产品的防爆合格证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3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业绩为框架协议则以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智能巡检机器人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页、签订日期页,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应信息,则须提供合同的其他辅助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技术协议、设计请购文件、用户证明等)。
3.4 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是所投智能巡检机器人的制造商,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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