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务车辆框架采购 ,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保障南网系统在深圳地区的各单位车辆电动化转型,拟采购新能源车辆(主要是SUV)用于替换公司老旧燃油车辆,预计总数量22台。
2.2招标范围:
(一) 预计采购量:混合动力SUV、小轿车,总数量22台。
(二) 采购量上下限:实际采购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1-20%,1+50%]范围内。
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三) 框架执行有效期
(1) 协议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供应商合同自动终止。
(4)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如采购人因业务需要,可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最大采购量不得超过上限。
(5)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延期期间如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则合同自动失效。
(6) 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或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 序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 比例 (%) |
标包 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招标文件 收取费用 (元) |
投标 保证金 (元) |
1 |
混动小汽车 |
1 |
混动小汽车 |
100 |
396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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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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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023年报告。如2023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1-2023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3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截图;没有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或供应商处罚预警名单。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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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应答产品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混动小汽车 |
2 |
应答产品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混动小汽车 |
3 |
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品牌授权。 |
混动小汽车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录)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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