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25 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育才生态区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农经〔2023〕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亚市育才生态区东南片区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三亚市育才生态区进行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其中河道缓冲带建设30.88km;生态拦截沟建设9.17km;内源治理清淤3.02万m³;生态灌溉沟建设6条,总计11km;生态湿地修复5处,共计30公顷;生态塘建设10.63万m²;节点植被修复3处。计划工期:55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2,189,189.32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5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三亚市育才生态区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2189189.32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项目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的委托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10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1日 0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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