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ZQJ
2、项目名称:榆林市清涧县34兆瓦千村光伏行动项目设计服务
3、预算审定金额:965000.00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建设3座联村光伏电站的设计服务
5、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2特定资格条件:
(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含2023年年检报告);
(2)须具备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年度(2021-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一年),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代理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凭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12)一个供应商对采购人同期公告同一项目同时提出磋商申请时,只能成为一个项目的成交人,如拟派建造师为同一人时,视为无效磋商申请。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9:00-11:00,下午15:00-17:00(休息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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