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最高限价:自筹资金,本项目设单品控制价,采用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据实结算。
四、招标项目简介:
1.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4万元/3年;
2. 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中标人即为江西省烟草公司九江市公司瑞昌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的合作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二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组织和所属人员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6. 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7.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参加,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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