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2024年海盐县云机房建设采购项目,采购类型为货物及服务采购。
序号 | 采购类型 | 采购内容清单 |
1 | 设备材料 | 机房装修 |
2 | 电气系统设备 | |
3 | 暖通系统设备 | |
4 | 柴发系统设备 | |
5 | 动力环境监控设备 | |
6 | 给排水设备 | |
7 | 微模块设备 | |
8 | 布线设备 | |
9 | 安防系统设备 | |
10 | 安装集成服务 | 装修安装集成服务 |
11 | 电气集成服务 | |
12 | 暖通系统集成服务 | |
13 | 柴发系统集成服务 | |
14 | 动力环境监控集成服务 | |
15 | 给排水系统集成服务 | |
16 | 微模块集成安装服务 | |
17 | 结构加固服务 |
……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277.8】万元(【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其中货物部分1851万元,服务部分426.8万元。
1.3服务期为:【整体维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其中空调、UPS原厂提供3年质保,蓄电池原厂提供5年质保。】
1.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完成交货并通过最终验收。
1.5地点:嘉兴海盐(采购人指定)
1.6续签计划:【无】。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家供应商。
1.8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投标金额】。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货物部分16380530.97元(不含税),服务部分4026415.09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的授权函。本项目核心设备包括UPS、精密空调、精密配电柜、动力环境监控。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备1个机房建设类且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业绩案例。(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提供框架关键页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订单或发票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为相关业绩的,必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等)进行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25日09 时00分 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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