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修复工程施工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为长江路、衡山路、华山路、柳子河路、贺兰山路五条道路的修复施工。总修复面积约58400平米,标线面积约4885平米。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原有沥青砼路面及基层拆除,水稳基层及沥青砼面层恢复,标线、标记施工等。本工程投资额为834.973061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标准的配置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9号)执行,投标人须以 PDF 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中“社保信息”上提供拟任项目部全体人员(开标前10个工作日内打印)的社保缴费信息(并附“查询网址、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或密码)。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预留招标份额的4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投标人如果是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须将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具体落实方式、份额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3.7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信息” 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 17:00至2024年10月29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 09: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