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文安县中医院康复中心升级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已由文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文审批字(2023)116号、文审批字(2024)73号、文审批招核(2024)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二层连廊工程、二次供水工程、装修工程、车棚工程、两层配套用房工程、标识标牌制作工程。其中:二层连廊工程(用于康复中心大楼与一期医院连接);二次供水工程占地200平方米,2.5米深,计划储水量约500立方;装修工程计划对学术报告厅380平方米精装修,手术室专业装修、检验科专业净化装修、放射科防护装修,国医堂100平方米精装修、门诊8000平方米精装修、病房300张床位精装修;车棚工程建筑面积为480平方米;两层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房间40间;标识标牌制作工程(包含医院全部标识标牌)
(2)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文安县城区西部、曙光路西侧、兴文道北侧县中医院院内、住院楼东侧。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3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4合同估算价:73.66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投标人应配备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工器具。
3.1.7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09:00至2024年10月3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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