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龙门吊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龙门吊车项目
2.2采购内容:龙门吊车2台(一台单梁、一台双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3采购预算:700,000.00元(不含税费、含安装)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5交货地点: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院内
2.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货款;货到现场且特种设备登记证办结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60%货款;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货款(付款前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8质保期:一年以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的吊车安装资格的资质文件,包含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等。并承诺设备安装完成提供特种设备使用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供应商须承诺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承诺到场安装人员能够提供意外保险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6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7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2024年10月29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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