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灌河流域西峡县桑坪镇至双龙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已由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立项文号为西发改字〔2023〕227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峡县南水北调和移民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江口库区灌河流域西峡县桑坪镇至双龙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编号:N411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6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建设地点:西峡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 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年份不足一年,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5. 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由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等。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审查内容以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09: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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