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7号地块(02-15)样板间、展示区、公区精装修设计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东至靖江北路,西至赵沽里大街,南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上江北路。土地性质:居住用地,规划可用地面积445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4581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24581平方米,地下约50000平方米);地上1-27层;建筑限高80米。工作内容:1、进行平面布置设计、平面电气点位布置、效果图制作、平面立面布置图设计及绘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2、根据设计咨询任务书进行设计咨询 3、提交相应设计咨询成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7号地块(02-15)样板间、展示区、公区精装修设计咨询(一标段)、(002)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7号地块(02-15)样板间、展示区、公区精装修设计咨询(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001)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7号地块(02-15)样板间、展示区、公区精装修设计咨询(一标段)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标段(包):(002)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7号地块(02-15)样板间、展示区、公区精装修设计咨询(二标段)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 --- 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500元人民币/本,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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