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蓬安县兴旺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水函〔2023〕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安县水土保持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70:30 ,招标人为 蓬安县水土保持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一、二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水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水函〔2023〕8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蓬安县兴旺镇。
2.1.2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6.14 km2。其中,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坎坡改梯28.54hm2、新建蓄水池3口、截(排)水沟1.625km、生产道路817m、沉沙凼3个、穿路穿埂排水涵管5处。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坎坡改梯18.98hm2、新建蓄水池3口、截(排)水沟1.639km、生产道路1926m、沉沙凼3个、穿路穿埂排水涵管2处。
2.1.3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2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蓬安县兴旺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蓬安县兴旺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二标段)。
2.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近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2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24日 00时00分 开始,(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14日 0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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