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详见技术要求)的工程勘察(其中110kV 变电站本体工程勘察成果甲供)、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工程量清单配合制定)、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工作。
2.3 服务周期:勘察设计总周期为100个日历天(不包含评审时间)。其中:(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报告(份数:按需提供);(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3)设备资料提资齐全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提供;(4)根据咨询单位、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出具后10个日历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招标人要求提供);(5)根据招标人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及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至少5个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的设计工作。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及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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