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通洋吕铁路东灶港物流园配套项目新能源车辆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通洋吕铁路东灶港物流园配套项目新能源车辆购置项目。
2、招标范围:购置电动重卡牵引车(牵引头 (423kwh) 1辆、挂车 (后翻长9 米,漕帮高度 1.2米,底8边 6 ) 1 台,充电柱1套(1套 320kw) ,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 |
质保 |
1 |
新能源车头 |
1辆 |
电动重卡牵引车(牵引头 (423kwh) |
车辆三电系统电池、电机和电控质保60个月或60万公里或120万度电(以先到者为准) |
2 |
集装箱运输半挂车 |
1台 |
53英尺小鹅颈(适用于运输20英尺,30英尺、40英尺及45英尺) |
主要零部件质保半年(包含电路、气路、阀件、ABS) |
3 |
充电桩 |
1套 |
3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 |
质保期为投入使用后12个月 |
补充:投标人需协调当地供电部门满足变压器、充电桩容量安装要求,充电桩安装调试及充电桩管理系统,协助牵引车及挂车上户工作。 |
3、招标控制价:72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工期:合同签定30日历天内完成内完成供货调试、验收上牌。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1次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
3、投标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牵引车车头的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充电桩由中标人配套完成采购内容。代理商须提供该牵引车车头的厂家为其出具的代理权证明或特约经销商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8日17:00时前(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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