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2-乙基蒽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货物使用单位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现对(鲁南化工)2-乙基蒽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2.2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2-乙基蒽醌公开招标,主要为鲁南化工使用,数量:150吨。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供货、查收、运输、装卸、试验、验收、提供技术支持、税费(13%增值税)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2-乙基蒽醌应满足如下技术指标:
1.外观:浅黄色片状。
2.性能指标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1 |
初熔点/℃ |
≥107 |
2 |
苯不溶物含量/% |
≤0.05 |
3 |
2-乙基蒽醌含量/% |
≥98.5 |
4 |
总硫含量/ppm |
≤2 |
5 |
铁含量/ppm |
≤2 |
6 |
氯含量/ppm |
≤5 |
7 |
水分含量/% |
≤0.2 |
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2.3交货地点: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交 货 期:按照使用单位要求分批送货。
2.5交货方式:地面交货,卸载于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投标方提供发货清单、合格证、质保书等约定供货范围内的书面证明文件和资料,根据使用单位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
2.6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运输时要防止爆晒和雨淋,不得强力挤压和碰撞,货物出厂至运输目的地时必须严格密封,否则不予卸车。
2.7结算方式 :
(1)银行承兑汇票
(2)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货物虽经初次检验合格,但不免除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货到后经验收合格,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使用单位出具的《送货通知单(代质检单、收到条)》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连同使用单位出具的《送货通知单(代质检单、收到条)》一并交于招标人,招标人办理挂账手续,在质量异议期(交货完成之日起一个月)结束无异议后,办理付款手续。招标人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未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办理付款手续),留取10%的质保金,挂账完成之日起6个月无异议后,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由使用单位出具的《合同质保金解除证明书》进行办理支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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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备招标货物资质的生产商或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第三方产品质量证明、 质量体系认证、专利权证书等,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生产商提供自己企业质量体系资料,贸易商提供代理生产商质量体系资料。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 因违规等原因,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5.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连续三年(2021-2023年)用于双氧水生产装置的2-乙基蔥醌产品供货业绩,且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能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及运行时间等资料。使用单位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生产厂家提供自身业绩,贸易商提供代理生产商业绩。
6.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10月27 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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