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广审批项初字【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2.1.2建设地点:广平县3个镇(平固店镇、南韩镇、南阳堡镇)2.1.3计划工期:4个月2.1.4质量要求:合格2.1.5标段划分:2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本项目涉及到平固店镇、南韩镇:南阳堡镇。共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9293㎡,沥青路面硬化44006㎡,便道硬化22074㎡,路牙石17706m。便道分为便道I型和便道Ⅱ型。便道I型硬化面积18943㎡,便道Ⅱ型硬化面积3131㎡。除便道砖13#外,其余便道均为便道I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2 00:00至2024-10-27 23: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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