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83408.07元
最高限价(元):783408.07元
采购需求:天柱县对江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泵站工程),具体详见第二章
标项
标项名称:天柱县对江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泵站工程)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783408.0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含供货、设备安装及设备调试完毕,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 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 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 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 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至 2024年10月25日 14时30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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