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A
2.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65600元
4.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采购需求: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全保卫服务一年
5.1采购内容及数量:人员数量要求为6人(其他具体服务要求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合同期限:1年(医院每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医院将终止合同。)。
5.4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付款方式:考核后月结,次月20日前结算上月服务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年审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接能力,人员需持保安员证上岗,外地企业须在安阳市公安局已备案。
3.3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 年10月24日,每天
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A
2.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65600元
4.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采购需求: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全保卫服务一年
5.1采购内容及数量:人员数量要求为6人(其他具体服务要求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合同期限:1年(医院每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医院将终止合同。)。
5.4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付款方式:考核后月结,次月20日前结算上月服务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年审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接能力,人员需持保安员证上岗,外地企业须在安阳市公安局已备案。
3.3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 年10月24日,每天
2.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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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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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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