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临河区卫健委所属公立医疗机构消防改造工程第三标段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备案。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临河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文号〔2024〕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河区卫健委所属公立医疗机构消防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2.立项批文:《临河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3.工程规模: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1所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消防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其他条件:1.1临河区卫健委所属公立医疗机构消防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投标其它条件:1.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1.3信用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是否提供联合体: 是 3.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协议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中合同内容相违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5)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法人单位组成。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8: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2.立项批文:《临河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3.工程规模: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1所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消防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序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计划投资(万元) |
1 | 临河区卫健委所属公立医疗机构消防改造工程第三标段 | 对八一乡卫生院、城关卫生院、丹达卫生院、份子地卫生院、干召庙镇卫生院、黄羊卫生院、建设卫生院、隆盛卫生院、双河卫生院、双河镇卫生院、乌兰图克卫生院、乌兰卫生院、临河区北环办、车站办、汇丰办、解放办、金川办、西环办、先锋办、新华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河区第三人民医院等21所公立医疗机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60 | 275.1402 |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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