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卫市直-中卫市国有林业总场2024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夏中卫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卫市直-中卫市国有林业总场2024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卫林函〔2024〕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国有林业总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卫市国有林业总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涉及香山乡、常乐镇、永康镇、宣和镇4个乡镇,包括中卫市国有林业总场香山管理站、长流水管理站。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12万亩,全部为轻度退化草原修复。其中:实施围栏封育126756.1m,施固体速溶复合肥348028.0kg(43503.5亩);管护面积120000亩。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
标段划分:(如有)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15时起至2024年10月28日23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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