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
2.2项目规模:约交流侧450MW(最终容量以施工图为准)。
2.3监理服务期限:24个月(包括施工期20个月监理人员需满额配置,配合服务期4个月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不包括项目停工时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供应商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海上光伏发电工程监理业绩或海上风电工程监理业绩(不包括海岸、滩涂光伏发电工程或风电工程)不少于1项,并具有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1项。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21 09:16到2024-10-28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