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雄东片区B单元党群服务中心启动运营设备物资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伍拾伍万壹仟叁佰伍拾肆元贰角整(小写人民币551354.2元)。
最高限价:伍拾伍万壹仟叁佰伍拾肆元贰角整(小写人民币551354.2元)。
一标段信息化设备(电脑、电器类):312434元 ;
二标段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类):238920.2元。
本次招标为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据自身情况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一标段到二标段的顺序开标。
采购需求:每个社区设置一处居委会工作站,总建筑面积约3700平方米。用于购置办公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要求:“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编制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供货安装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的规定,
(1)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 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货物、支持节约能 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第一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微企业执行10%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二标段全面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 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
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4、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 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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