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2012〕32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中部引黄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中部引黄总干线取水许可证代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合同名称:山西中部引黄总干线取水许可证代理服务项目
2.2合同编号:SXS
2.3项目概况: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是山西省“十二五规划”大水网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工程,本工程干线自天桥水电站库区水源取水,供水范围包括四市十六个县(市/区)。
2018年2月2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准予中部引黄工程项目取水许可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中部引黄工程项目年取黄河地表水量3.05亿立方米,依据其相应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计算,其中总干线准许取水量约为1.04亿立方米。
中部引黄工程包括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取水工程位于保德县境内,设计取水流量23.55m3/s,输水工程线路总长约384.5km,包括总干线、东干线、西干线以及各支线。现取水工程及总干线工程全部完工,实现向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试供水任务。后续供水量将根据总干线各县供水协议签订情况不断累积至达到阶段目标任务。根据《黄河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现拟委托服务单位办理中部引黄总干线取水许可证相关事宜。
2.4服务内容:按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中部引黄总干线取水许可证办理的相关工作,并最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2.6服务质量:本项目服务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要求编制相关报告书并通过审查核验,最终取得满足招标人总干线取水量要求的取水许可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1.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副教授级高级职称;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及成果文件验收或审查通过证明材料为准;
3.1.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财产经济纠纷,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无经营情况异常或其他不良记录等;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8日17:30--2024年10月25日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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