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4-G1-********-PESP-0009 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激光治疗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激光治疗机2.电动病床3.等离子体手术系统(镜子器械)4.生物显微镜5.产科综合诊断监护系统6.胎儿/母亲监护仪7.牙科综合治疗机8.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9.病人监护仪10.内镜清洗工作站11.一氧化氮检测仪12.高频胸壁振荡排痰仪13.蒸汽灭菌器14.监护仪15.超声波治疗仪16.脑电仿生电刺激仪17.注射泵18.输液泵19.加热式超声雾化器等设备采购。(具体详见设备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标段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标段3: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标段4: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县人民医院激光治疗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一标: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县人民医院激光治疗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标: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县人民医院激光治疗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三标: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县人民医院激光治疗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四标: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如果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