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城发水务(鄢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城发水务(鄢陵)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服务(二次)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发水务(鄢陵)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服务(二次)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项目地点:(请登录)
2.4采购范围:城发水务(鄢陵)有限公司下属三个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项目,即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一污)、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污)、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三污)自行监测项目,检测内容包含废水、废气(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污泥、噪声、在线设备比对及环保平台数据填报。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5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7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8其它要求: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检测过程中使用的试剂、药品、器具、仪器设备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或校准。
2.9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响应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MA)且包含所有检测项目能力(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 响应人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项目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双方盖章页、完成验收证书(如有)的复印件、合同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件(业绩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合同发包单位公章或电子章)];
3.4信誉要求:
3.4.1响应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响应人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响应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响应人出具承诺书,并盖响应人公章)【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18: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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