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课堂教学改革师资培训项目
预算金额:2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 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 评审 方法。
( 2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 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 给予 20 %的扣除。
(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 报价 给予 20 %的扣除。
(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报价 给予 20 %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