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案件诉讼完结且回款到达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后止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服务内容符合市司法局的业务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7.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 24 日(每日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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