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二次公告)
预算金额:2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采购2024年度消防设备器材一批,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分包及分包下的单价限价详见招标公告及第四章项目需求,超过分包及分包下的单项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分包号 |
分包最高限价(万元) |
内容 |
备注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
1 |
分包二 |
28 |
手抬机动泵,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
投标报价超过分包及分包下的单项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分包下的单价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所明确的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未提供视为未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