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大客车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
本采购项目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大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N-240914718、SXZB-2409240111JNF2401/01),已由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要纪要阳南龙电会纪(2024)11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1项目概况:根据龙川电厂生产需要,在龙川发电规定所需车辆的车型及行车路线等各种要求的情况下,为电厂方提供地面通勤车辆的运输服务。同时服务提供方还需严格按照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要做到准时准点派车,不得提前或推迟;要定期对通勤车辆做好日常消毒清理、卫生保洁等,并确保职工乘车方便、快捷、安全、舒适;通勤车司机要具备相应的资格证,车辆审验合乎国家标准,确保行车安全。
2.2 采购范围:公司运行上班时间为四班三倒,根据公司需要随时调整,单车平均日往返距离约 35公里,发车路线:南煤集团大门转盘-化工厂--义井桥—东升太阳城--龙川电厂
早班:7:00从南煤集团大门转盘-龙川电厂;中班:15:00从南煤集团大门转盘-龙川电厂;夜班:11:00从南煤集团大门转盘-龙川电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通勤车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7:30至2024年10月21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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