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已分别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以关于华东地区(上海)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东函〔2023〕121号、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局关于济南遥墙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函〔2023〕403号、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关于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东函〔2023〕107号、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关于华东地区(厦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东函〔2023〕91号、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局关于厦门新机场工程空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函〔2022〕563号批准建设。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675-24
招标项目名称:华东地区(上海)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五个工程主用语音通信交换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或其制造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3.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1项投标同类产品、同等规模在中国民航或国际民航领域的销售和运行案例,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销售合同或用户使用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信誉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文件中系统和设备生产的合法企业,具有良好的质量、售后服务的信誉。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在世界各地有良好的使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就上述情况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10-1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24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已分别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以关于华东地区(上海)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东函〔2023〕121号、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局关于济南遥墙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函〔2023〕403号、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关于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东函〔2023〕107号、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关于华东地区(厦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东函〔2023〕91号、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局关于厦门新机场工程空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函〔2022〕563号批准建设。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675-24
招标项目名称:华东地区(上海)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五个工程主用语音通信交换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131席位语音通信交换系统设备 | 1套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子项一:上海 |
2 | 空管工作区70席位语音通信交换系统设备 | 1套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子项二:济南 |
3 | 塔台工作区12席位语音通信交换系统设备 | 1套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子项二:济南 |
4 | 主楼87席位主用语音通信交换系统设备 | 1套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子项三:合肥 |
5 | 主楼76席位语音通信交换系统设备 | 1套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子项四:厦门 |
6 | 副楼36席位语音通信交换系统设备 | 1套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子项四:厦门 |
7 | 空管业务区80席位语音通信交换系统设备 | 1套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子项五:厦门新机场 |
8 | 塔台工作区13席位语音通信交换系统设备 | 1套 | 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子项五:厦门新机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或其制造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3.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1项投标同类产品、同等规模在中国民航或国际民航领域的销售和运行案例,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销售合同或用户使用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信誉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文件中系统和设备生产的合法企业,具有良好的质量、售后服务的信誉。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在世界各地有良好的使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就上述情况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10-1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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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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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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