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 洋湖再生水厂污泥运输服务 ;
1.2项目预算: 441万(220.5万元/年,服务期2年) ;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实施地点:招选人指定地点;
1.5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6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选需求书;
1.7项目概况:洋湖再生水厂一、二、三期及西湖污水站项目年产生污泥量约为4.2万吨,预计运输费用为 220.5 万元 /年。
1.8招选范围:洋湖再生水厂一、二、三期及西湖污水站,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水污泥(约 4.2万吨/年)运输至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生产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招选需求书;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0 其他:/;
2.应选人资格要求
2.1 应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 应选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2.3应选人须具备污泥运输专用自有车辆2台及以上且车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须提供相关车辆的购车发票、合格证、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和彩图 ;
2.4 应选人近3年(以提交首次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具有1个 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自来水厂)污泥运输类似业绩 ;
业绩证明资料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应选人单位公章,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日期为准 ;
2.5 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2. 6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 应选 的记录;
2. 7 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应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应选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选项目 应选 ;
3.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应选价法 。
4.资格审查 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
5.招选文件的获取
5.1招选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
6.应选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应选文件的递交
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4 年 10 月25 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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