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江苏省烟草公司南京市公司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全市系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南京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内容:根南京市公司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全市系统车辆保险采购(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省烟草公司南京市公司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全市系统车辆保险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4投标人提供正在服务期内的类似项目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6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7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9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中标后不进行分包、转包;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投标时需签署供应商告知书;
9)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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