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文化展示中心项目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202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温州市财力统筹解决,纳入滨江商务区封闭区总体资地平衡,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滨江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滨江置地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州市政务服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8222万元,工程概算71412.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2172.66万元,建设规模:地块总用地面积48458平方米。项目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3427平方米。其中文化展示中心16982平方米。另新建地下室建筑面积48542平方米(配建人防面积3116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温州滨江商务区金融集聚区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G-08地块,地块北侧为瓯江路,南侧为会展路,东侧为会展中心一期,西侧为G-06地块。
2.2招标范围:空调工程(一体式蒸发冷螺杆空气源热泵机、四管制冷热一体风冷热泵机组等;一拖一分体式空调设备及配套冷媒管、配套风管和水管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75.1236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工程与装修同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19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空调或暖通工程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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