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曹妃甸区碳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6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备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区碳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区碳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用屋顶面积13065平方米,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为662千瓦。其中,金岛大厦项目屋顶面积约8365平米,建设装机容量为336.6千瓦;港口贸易大厦项目屋顶面积约1470平米,建设装机容量为100.98千瓦;水景公寓项目屋顶面积约3230平米,建设装机容量为224.4千瓦。项目采取分散布置、集中并网为原则的技术方案。购置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并网配电柜、锌铝镁钢材支架等设施。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高低压配电柜、电缆、监控系统等)、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屋顶加固和防水)、电网接入(包含并网所需的全部手续和所需费用)、系统检测、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运行、技术服务、消缺等,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验收要求,还包括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未丧失其他履约能力;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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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6 08:30至2024-10-22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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